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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全市公职人员带头不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在中心市区道路行驶的通知
    时间:2016-05-30 15:57 点击:

     

    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市公职人员带头不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  

    在中心市区道路行驶的通知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南环路1129号 ,362000
    电话:0595-22467296(党政办)
    电话:0595-28050699、22487775(招就处)
    邮箱:qzjmxyxc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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